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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餐饮行业复工复业注意有关事项的通知
2020-03-03 09:31:56
关于餐饮行业复工复业注意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旗县市协会(商会)、各会员单位、各餐饮企业及相关单位:
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,本着防控从严,错峰有序的原则,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,陆续开展复工复业,切实做到保障餐饮消费市场供应和满足居民生活需求,最大限度的减少疫情对餐饮经济带来的影响,维护餐饮业正常有序的发展。
餐饮服务单位复工须成立企业防控组织,负责依法依规指挥本企业有序复工。防控组织主要工作为:员工健康统计;每日诊断隔离;就餐场所、外卖窗口、后厨、厕所、员工办公场所及宿舍消毒;疫情宣传教育;防护用品保供;消费者及外来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。
餐饮服务单位须提前开展连续监测14天,合理安排复工日期。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岗,本地员工封闭管理,活动轨迹清晰可控。提前统计员工预备到岗情况(含姓名、电话、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、是否与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接触过、自身健康状况等信息)。

通辽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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